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1)大型高压容器(A1)
(2)球罐(A3)
(3)非金属压力容器(A4)
(4)超高压容器(A6)
2.移动式压力容器
(1)铁路罐车(C1)
(2)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
(3)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3.氧舱(A5)
4.气瓶
(1)无缝气瓶(B1)
(2)焊接气瓶(B2)
(3)特种气瓶
固定式压力容器
(1)其他高压容器(A2)
(2)中、低压容器(D)
1.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分级方法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下同)。
2.大型高压容器指内径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高压容器(下同)。
3.超大型压力容器是指因直径过大无法通过公路、铁路运输的压力容器。专门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分片现场制造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许可证书注明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持有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可以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
4.特种气瓶包括纤维缠绕气瓶(B3)、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5.覆盖关系:A1级覆盖A2、D级,A2、C1、 C2级覆盖D级。
6.取得A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与其产品配套的中低压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技术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产品制造所需要的技术人员。制造单位同时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的,应当具备本附件C1.2 条规定的人员条件要求,并且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A4 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数量可根据其实际工作量适当降低。
焊工
采用焊接方法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配备产品制造需要并且具备相应资格的持证焊工,焊工的持证项目应当满足产品制造需要。持证焊工人数的要求见表C-4要求。采用焊接机器人的,相应许可级别的持证焊工人数可减少1人。
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基本条件
(1)充装单位取得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注C-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具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后安全检查的场地,安全检查场地应当设置在充装站区内,并且有必要的维修、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
(3)具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场地;
(4)充装场地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者设有足够能力的换气通风装置,以避免形成危险的性混合物或者毒性气体,出现富氧或者缺氧等环境;根据充装气体的危险特性,还需要增加如充装场地环境温度控制等安全措施;
(5)设置安全出口,周围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符合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有关规定。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取证生产场地要求的济南群峰于2024/12/27 18:26:1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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